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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法

<一>地、水、火、风等四大,与色、香、味、触等四微,总称为八法。(一)地大,地以坚碍为性,谓眼耳鼻舌身等,称为地大。如发毛爪齿、皮肉筋骨者,皆归于地。(二)水大,水以润湿为性,如唾涕脓血、津液涎沫、痰泪精气、大小便利,皆归于水。(三)火大,火以燥热为性,谓身中暖气称为火大。(四)风大,风以转动为性,谓出入息及身动转称为风大。(五)色微,谓眼所见种种诸色,以其微细,故称色微。(六)香微,谓鼻所嗅种种诸香,以其微细,故称香微。(七)味微,谓舌所尝种种诸味,以其微细,故称味微。(八)触微,谓身体所觉种种诸触,以其微细,故称触微。(圆觉经)
 <二>乃指世间八法。即:利、无利、名闻、不名闻、论议、无论议、苦、乐。(增一阿含经卷三十九、阴持入经)
 <三>指八正道之略称,即:正见、正思惟、正语、正业、正命、正精进、正念、正定。(八正道280)p28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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