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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有

梵语 sa^ma^nya-pada^rtha。又作总相谛、总谛、大有性、同句义、有句义。音译作三摩若。为胜论学派所立,乃六句义、十句义之第四。谓诸法均具有其共同之存在性。相当于现代语汇中之“共相”一词。胜宗十句义论(大五四·一二六三下):“何者为有性?谓与一切实、德、业句义和合,一切根所取,于实、德、业有诠智因,是谓有性。”即诸法之实体(实)、相状(德)、作用(业),其存在性得以成立之原因;此一存在性,乃非所作,而为常住,无有动作,不可细分。此系胜论学派所说,盖胜论学派所持者,乃一“实在论”之共相观点。然以佛教立场观之,则不承认诸法具有实体性之共相,而仅有“共名”而已。以“牛”之概念比喻之,胜论学派主张所有的牛,自其实体、相状、作用而言,均具有共同的存在特质,而呈现于各个不同之个体中;佛教则谓,牛之所以称为牛,并非它们保有共同之本质,而仅因牛不同于其他非牛之动物而已,故知“牛”仅有共名,而无共相。盖佛教之基本立场,反对诸法具有常恒不变之本质,故“共相”一词自然不具实际上之意义与内涵。
 又佛教经论中,每以胜论学派六句义中论及“大有”句义者,称为“大有经”,如仁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上(大八·八二六下):“一切众生烦恼不出三界藏,一切众生果报二十二根不出三界,诸佛应化法身亦不出三界,三界外无众生。(中略)三界外别有一众生界藏者,外道大有经中说,非七佛之所说。”故知“大有经”并非一经之名,而系指六句义中之“大有”句义。胜论学派既谓诸法具有实质之共相,故被佛教斥为外道。(外道小乘涅盘论、仁王经疏卷中一(良贲)、印度六派哲学(李世杰)、印度哲学纲要(李志夫))(十句义409、“六句义”1254)p7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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