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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土弘经
天台宗之论题。论述以父母所生身而证得无生法忍之菩萨,是否可以离开此身所在之凡圣同居土,而到另二处更高的境界(方便有余土与实报无障碍土)弘法。此语出自《天台二百题》卷五等。一般说来,生身得忍的菩萨虽断无明证中道,但尚未成就法性身,还带有父母所生的果缚肉身,所以不能入方便有余等二土弘法。故《法华玄义》卷七(上)云(大正33·762c)︰‘生身菩萨,亦能此土他土弘经,令他得权实七益,化功归己,增道损生,而不能上土利益也。’《法华玄义释签》卷十四释云(大正33·916c)︰‘始于此土得无生忍,是故未能于上二土弘经益他,虽则自能增道损生未能起应,但能此土及以神通往于他土,尚未能入方便有余,故云不能上土利益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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