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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条宪法
日本最古的成文法。相传系圣德太子于推古天皇十二年(604)所撰。全文由十七条主题与解说所组成,针对当时豪族官吏而制定有关政治、道德的训诫,主要强调以和为贵、尊崇佛教、皇室权威、政治公正等。佛教色彩极为浓厚,但亦兼有儒、法家的思想。其第二条即为‘应崇敬三宝’。

此宪法之撰述动机在确立中央集权体制,故以佛教为基础,以天皇为中心。由于宪法第十二条中有‘国司·国造’之语,该语被认为是后代所用的词汇,因此有人疑之为伪作。不过,大体而言,学者多半采取古说,承认确为圣德太子所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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