�� 大爱道比丘尼经(梵maha^-praja^pati-bhik-s%un!i^-su^tra)_佛学辞典_南国佛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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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爱道比丘尼经(梵maha^-praja^pati-bhik-s%un!i^-su^tra)
二卷。译于北凉时代,译者不详。又称《大爱道受戒经》、《大爱道经》、《大爱道尼经》。内容叙述比丘尼所应受持之戒律。收在《大正藏》第二十四册。

全经二卷,略谓佛在迦维罗卫释氏精庐时,佛姨母大爱道请求出家,佛不许,后经阿难多次恳请,佛乃许之,遂为说出家女众不可踰越之八敬法、沙弥尼应奉持的十戒及十事法。大爱道受持其法,三年后更欲受具足戒,佛为此而开示女人为沙门则正法减五百岁,以女人有五障之故。又为说女人为沙门,精进持戒,具足无缺减,则得于现世化为男子,乃至成佛。其次说示断欲等比丘尼立德之法、受檀越请食之法、出入房法等三十九事,并说女人除去八十四外态,则可得阿罗汉道云云。

经文所述大爱道因阿难代为恳请,而出家受八敬法一事,于《中阿含》卷二十八〈瞿昙弥经〉、《中本起经》卷下〈瞿昙弥来作比丘尼品〉、《四分律》卷四十八、《五分律》卷二十九等处,皆有广说,本经或即就彼等所说加以敷衍而成。本经之译者不详,《出三藏记集》卷三于〈新集安公凉土异经录〉中列此经名,因此《开元释教录》卷四编为北凉失译经。

[参考资料] 《法经录》卷五;《大藏圣教法宝标目》卷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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