�� 不可触贱民_佛学辞典_南国佛教
当前位置:首页 �� 佛学辞典 → 不可触贱民
不可触贱民
印度种姓制度外的最下层人民。在印度通常称为Achu^t,英语称为Untonchable、Out-caste。又由于甘地称之为Harizan(神子),故欧美人或称之为Pariah。近时此一具歧视意味的语词已不使用,而改称Scheduled caste。

在印度社会中,由于净、不净思想的影响,对于生活习惯及职业也以净、不净的观点加以区分,从而有此贱民制度的产生。被称为‘旃陀罗’的贱民一语,在西元前六世纪至前五世纪的文献中已可窥见。其后,到中世,在农耕社会中,从事狩猎、采集的部分部落,以及卑贱职业(屠宰、制革、清洁工等)的集团,皆被视为不可触贱民,其身份被置于社会的最下层。彼等受到许多社会限制,例如被隔离在市镇或村外的小村落里,不准进入寺院、学校,不许在高等种姓使用的水井打水。

1947年,印度脱离英国的统治。在1950年施行的宪法中,有关不可触贱民的规定,有如下三项重点︰

(1)宣布‘不可触贱民’一词之使用及相应的社会歧视为非法。

(2)二十年后,有派遣特别议员代表到中央议会及州立法府的权利。

(3)在中央议会五百个席次当中,指定七十六席保留给不可触贱民。

[参考资料] D. L. Ramteke《Revival of Bud-dhism in Modern India》。



上一篇 下一篇


《佛教人物传》【中华佛典宝库 编】V2.1
《禅宗语录辞典》 【宋·释普济 撰】V1.31
《中国佛教》中国佛教协会 编
《翻译名义集》南宋·法云 著
《佛学次第统编》杨卓 编
《中国大百科全书(摘录)》
《法界次第初门》隋·智顗 撰
《法门名义集》唐·李师政 撰
《俗语佛源》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 编
天台教学辞典(释慧岳监修,释会旻主编)
禅宗典籍560种提要(吴言生 编)
佛教器物简述
祖庭事苑
《五灯会元》宋·释普济 撰
《阅藏知津》蕅益大师著
《释氏要览》(宋 道诚集)
《唯识名词白话新解》于凌波居士著
《阿毗达磨辞典》(中华佛典宝库编)
《巴英南传佛教辞典》(Nyanaponika 编)
《佛学大辞典》 【丁福保 编】
《佛学常见辞汇》陈义孝编
《三藏法数》明·一如等 撰
《英汉-汉英-英英佛学辞典》中华佛典宝库 编
《法相辞典》 朱芾煌 编
佛光大辞典
中华佛教百科全书
藏传佛教辞典(中华佛典宝库编)V1.1
本文地址:http://www.n12345.com/dict-aal-97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