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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八明处
1、音乐:2、春方;3、生艺;4、数目;5、声学;6、察医方;7、礼仪;8、造作;9;射方、10、成语、正语;11、修习;12、闻;13、念;14、观星;15、占卜;16、幻术;17、历史;18、故事。又称十八大经,包括六论与八论和四吠陀。六论;1、式叉论,明六十四种之能法;2、毗伽论,释诸无常之法;3、柯刺波论、释诸天仙上古以来之因缘名字;4、坚底沙论,释天文、地理、算数等之法;5、阐陀论,释作首庐迦之法;6、尼鹿多论,释一切物之名之因缘。八论:7、肩亡婆论,简释诸法之是非;8、那邪毗萨多论,明诸法之道理;9、伊底迦婆论,明传记宿世之事;10、僧法论,明二十五谛之义;11、课伽论,明摄心之事(此之两论,皆释解脱之法);12、陀菟论,释用兵杖之法;13、键闼婆论,释音乐之法;14、阿输陀,释医方(出自(百疏)上之下199.3)。四吠陀:15、耶柔吠陀,即祠祀吠陀;16、黎俱吠陀,即禳灾明论;17、阿达婆吠陀,即赞颂明论;18、娑摩吠陀,即歌咏明论。 《藏传佛教格鲁派史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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