�� 十三僧残,十三僧残法_佛学辞典_南国佛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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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僧残,十三僧残法

比丘所应断除的十三种残余罪。即泄精、触女人、贪鄙语、赞世语、作媒嫁、造房舍、造大房舍、无根谤、假根谤、破僧违谏、随顺破僧违谏、污家摈谤违谏、恶性拒谏。 《噶举教派史略》

比丘所应断除之残余罪,分为:因贪欲有情者五、因贪欲资具者二、因损恼者二、因违谏者四,总为十三。 《藏汉佛学词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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